(2020年1月22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赵军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刘江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贾宏亚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。
任命:
王辉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理院长。
免去:
王跃跃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(正县级)职务;
贾宏亚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。
文号 | 索引号 | 005452065/2020-00001 | 关键词 | ||
主题分类 | 人事任免 | 体裁分类 | 其他 | 服务对象 | 全社会 |
(2020年1月22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赵军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刘江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;
贾宏亚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。
任命:
王辉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理院长。
免去:
王跃跃的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(正县级)职务;
贾宏亚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