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新城区、高新区管委会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:
经2016年1月19日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,决定任命:
郭栓谨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正县级);
贾宏亚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;
周俊甫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;
王宇伟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闫冰、宋罡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司振洋、袁睿怡、史少华、贺建立、王蕾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;
郭延奇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张红志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梁水成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专员;
刘琛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翟红果为平顶山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姬廷宣为平顶山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调研员;
李明为平顶山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;
贾江涛为平顶山市接待办公室主任;
霍永军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杜艳丽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;
戴冲、邢荣建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主任(副县级,试用期一年);
贠涛、张银汉为平顶山市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副主任(副县级,试用期一年);
李胜平为平顶山市公安局调研员;
常春旭为平顶山市公安局东工人镇派出所(卫东第四分局)所长(副县级);
张冠军为平顶山市公安局轻工路派出所(湛河第二分局)所长(副县级);
魏留庆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(正县级);
上官洪洋为平顶山市资产清收管理中心主任;
张志明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;
李廷甫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朱忠民为平顶山市财政局总会计师;
刘祝明为平顶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;
余军为平顶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王喜顺为平顶山市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王春霞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李波为平顶山市资产清收管理中心副主任;
曹明晓为平顶山市财政局副调研员;
吴跃辉为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;
杨伟、刘德方为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;
杜耀江为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;
赵存花为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滕向阳、王标为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;
李蕾为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熊志刚为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范玉川为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;
张山林为平顶山市农业局副局长;
许东辉为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吴红兵为平顶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黄静为平顶山市旅游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郭栓谨平顶山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;
徐宏义、李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周俊甫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王宇伟平顶山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;
闫冰、宋罡、刘琛、许东辉、时宏伟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;
翟红果平顶山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;
蔡树钎平顶山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;
周奇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霍永军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;
常春旭平顶山市公安局轻工路派出所(湛河第二分局)所长(副县级)职务;
魏留庆平顶山市资产清收管理中心主任职务;
上官洪洋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张志明平顶山市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职务;
朱忠民平顶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;
刘祝明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;
李波平顶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;
吴跃辉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;
杨伟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职务;
赵存花平顶山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;
滕向阳平顶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王标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职务。
2016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