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情况
1、主要职能。1》.贯彻落实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大坝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。2》.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要求,对水库和灌区渠首工程进行科学管理,确保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,确保农业灌溉需要。3》.负责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土流失、水域、生态环境保护及所有工程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。4》.负责水库度汛、岁修工程计划的编制、上报和组织实施工作。5》.依法保护库区渔业资源。6》.依托水土资源优势,指导发展供水、水力发电、养殖、旅游等多种经营,充分发挥工程效益。
2、机构人员情况。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,隶属于市水利局领导。核定事业编制68名,其中在职66人、退休3人。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17年收入预算573.3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495.3万元,专款收入78万元;2017年固定专项收入提前退休人员补助15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510.3万元,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78万元。
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:工资福利支出427.3万元,占73%;商品服务支出28.4万元,占5%;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4.5万元,占9%;项目支出78万元,占13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