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 录
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
附件: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
一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
六、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表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九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
十、政府采购汇总表
十一、部门(单位)整体绩效目标表
十二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
第一部分
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,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、复员干部、离退休干部、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,做好自主择业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;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;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;负责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、抚恤等工作;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、军人公墓管理维护、纪念活动等工作,指导全市优抚医院、光荣院、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等。
二、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。
1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本级;
2、平顶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;
3、平顶山市烈士陵园;
4、平顶山市军事供应站;
5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。
第二部分
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2020年收、支总计均为8051.9万元。与2019年相比,收、支总计均增加8051.9万元。主要原因:2019年新成立单位,当年未报预算。
二、收入预算说明
2020年收入预算8051.9万元,其中:财政拨款收入1093.6万元;政府性基金25.3万元;部门结转资金收入6933万元。
三、支出预算说明
2020年支出预算8051.9万元,按用途划分为:工资福利支出942.9万元,占11.71%;商品服务支出65.7万元,占0.82%;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.9万元,占0.05%;项目支出7039.4万元,占87.43% 。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
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93.6万元。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
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93.6万元。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社会保障和就业(类)支出972万元;医疗卫生(类)支出52.5万元;住房保障(类)支出69.1万元。
六、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
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〕的通知》(财预〔2017〕98号)要求,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,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,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,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。我单位《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》,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。
2020年预算支出1118.9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824.7万元,主要包括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奖金、绩效工资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、职业年金缴费、医疗保险缴费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、住房公积金、其他工资福利支出、退休费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;项目支出294.3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维修(护)费、租赁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劳务费、福利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、其他交通费用、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办公设备购置、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。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说明
2020年“三公”经费公共预算74万元,与2019年相比,“三公”经费公共预算增加74万元,主要原因:2019年新成立单位,当年未报预算。2020年“三公”经费公共预算包括:
(一)因公出国(境)费预算0万元,与2019年相比,预算持平。
(二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1万元,与2019年相比,增加数为51万元,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等支出,占“三公”经费总额的68.92%。
(三)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,与2019年相比,预算持平。
(四)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,与2019年相比,增加数为23万元,占“三公”经费总额的31.08%。,主要用于全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—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待各地市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。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.3万元。此项资金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,是烈士陵园的运转经费,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维护、清明节和烈士公祭日的活动举办费用。
九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
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。
十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
2020年,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8.83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.53万元、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、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.3万元。
十一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(一)机关运行经费预算
2020年,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4.3万元,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水、电、暖、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(二)绩效目标设置情况
2020年,我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,从项目产出、项目效益、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,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、实效、质量,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、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。
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2020年初,我单位共有车辆12辆,其中:一般公务用车10辆,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、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,其他用车0辆;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,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。
(四)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
我单位2020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。
第三部分
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事业收入: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。
三、其他收入:是指部门取得的除“财政拨款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事业单位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四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: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和“其他收入”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,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(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,按国家规定提取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)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。
五、基本支出: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,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六、项目支出: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,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。
七、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,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;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: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附件: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